【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信託法第81條公益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應於依第六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取得【信託監察人】承認後十五日內,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報。第68條Ⅰ【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應就信託事務之處理作成結算書及報告書,並取得受益人、信託監察人或其他歸屬權利人之承認】。Ⅱ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