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月島雯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集體決策的型態:在民主多元的社會,政府各部門的機關之決策常常是透過集體運作過程而達成的。比較常見的集體決策型態計有三種:議價協商型、論證說服型及層級命令型。(一)議價協商型: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權力或權威者,互相調整其不一致的目標,以制定一項彼此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之行動方案的過程。涉及協商、取捨讓步,以及妥協的行為。最常見的形式有滾木法、副報償法、妥協法。(二)論證說服型:設法說服他人相信其觀點正確或其立場具高度價值,而變成他人之觀點或立場。在說服過程中,並不修改自己的立場,而是設法讓對方相信,若接受其觀點或立場,將使他們蒙受其利。(三)層級命令型:涉及層級節制體系上的上司與部屬之間的關係。上司可能採取制裁的方式(ex.獎勵、處罰),要求部屬強化其主張或立場,因此部屬往往為了升遷、加薪的需要,或避免降級、撤職等懲罰,而順從上司的意思,作成計畫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