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工程會「採購契約要項」第 32 點載明: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至少下列何種比例,其逾該比例之部分,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
(A) 百分之三以上。
(B) 百分之五以上。
(C) 百分之八以上。
(D) 百分之十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8113
統計:A(24),B(308),C(41),D(73),E(0)

用户評論

【用戶】索尼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伍 契約價金三十二、 (契約價金之調整) (二) 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其逾百分之五之部分,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五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

【用戶】whal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索尼 高一下 (2017/04/05)的答案是比較新的法規,我附上查詢網址讓大家查證http://lawweb.pcc.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0715&KeyWordHL=&StyleType=1伍 契約價金三十二、 (契約價金之調整) (二) 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其逾百分之五之部分,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五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

【用戶】索尼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伍 契約價金三十二、 (契約價金之調整) (二) 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其逾百分之五之部分,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五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

【用戶】whal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索尼 高一下 (2017/04/05)的答案是比較新的法規,我附上查詢網址讓大家查證http://lawweb.pcc.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0715&KeyWordHL=&StyleType=1伍 契約價金三十二、 (契約價金之調整) (二) 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其逾百分之五之部分,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五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