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集合住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之管理權人,係屬?
(A)管理委員會
(B)承租人
(C)區分所有人
(D)大樓管理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3864
統計:A(427),B(14),C(77),D(41),E(0)

用户評論

【用戶】sunny-day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二項前段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據此集合住宅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之管理權人,係屬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

【用戶】阿強-106消特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把他想成~~這棟大樓是怎麼管理的通常都是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