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秉昌】評論
不一定是無效,有實是得撤銷,是違反法律專屬管轄的才是無效,除ㄌ行程法111的規定外其他幾乎都是得撤銷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當事人與行政機關得合意變更管轄 (B)無管轄權之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一律無效 (D)管轄權有爭議時,一律由受理在先之行政機關取得管轄權
【甜可】評論
管轄有爭議沒有各機關協議啦是 共同上級決定 沒有共同 就各該上級協議管轄競合則是受理在先 ,如無法分別各該機關協議,協議不成共同上級 ,沒有的話採各該上級協議
【derek801204】評論
行政機關對事件管轄權之有無,應依職權調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