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 Huang】評論
根據《海事法規概要》第214頁,在特殊區域外,1.一切塑膠料製品,包括合成纖維製成的纜繩、合成漁網和塑料垃圾袋,均不能排放入海。2.能漂浮的墊艙物料,襯料和包裝材料,在距離最近陸地25浬以外可以排放入海。3.食物廢棄物和一切其他垃圾,包括紙製品、破布、玻璃、金屬、瓶子、陶器、及類似的廢棄物,在距離最近陸地3浬以外,12浬以內可排放入海;但經粉碎或磨碎機加工處理後,通過篩眼不大於25釐米(mm)的粗篩排放入海。本題似乎有爭議,因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公海是指距離陸地200海里以外的海域,故A、B、C、D皆可以排放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