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考到解釋函令,三等比較有機會.
【阿成】評論
五等應該不會考那麼細,但給你參考看看主旨:日僑協會所屬00市日僑學校之校舍,准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免徵房屋稅說明:二、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業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辦理具有成績,經主管機關證明者,其供校舍或辦公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本案日僑協會所屬00日僑學校雖未完成財團法人登記,惟准教育部台73文第37814號函稱,依該部「外國僑民學校設置辦法」並無強制外國僑民學校必須成立財團法人之規定;復准外交部外73亞協秋字第25707號函稱,我國在日本所設立之中華學校,已獲免除或減免房屋稅之待遇。是00日僑學校之校舍,准依上開條款規定免徵房屋稅
【n0931438869】評論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