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3. 廢照明光源之處理設施應具有
(A) 汞
(B) 鉻
(C) 銅
(D) 以上皆非之回收設施 。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danny】評論

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2 條本標準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一、廢照明光源:指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告應回收之廢照明光源。二、偵測裝置:指廢照明光源於處理廠內貯存、處理設施之含汞物質偵測  設備之裝置。三、回收:指將廢照明光源收集、分類之行為。四、貯存:指廢照明光源於清除、處理前,放置於特定地點或貯存容器、  設施內之行為。五、清除:指廢照明光源之收集、運輸行為。六、處理:指廢照明光源以物理、化學或其他處理方法,改變其物理、化  學特性或成分,達到純化、精煉、分離、無害化及資源化處理之行為  。七、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指廢照明光源經處理後,再生料之總和重量占  其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