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台水抄表!】評論
第 46 條自來水事業應配合公共消防設置救火栓。其設置標準,分別由中央及直轄市主管機關會商消防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設置救火栓所增加之各種費用,由所在地地方政府、鄉鎮 (市) 公所酌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