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下列關於槍枝證物處理的描述,何者錯誤?
(A)現場槍枝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
(B)槍枝宜視個案情況及必要性,採取指紋或射擊殘跡
(C)有同時採取兩種以上跡證之需要者,首應注意採證之完整性
(D)警察機關查獲涉槍案件,可委由查獲地警察機關進行槍枝初步檢視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91971
統計:A(1),B(22),C(40),D(48),E(0)

用户評論

【用戶】s8852144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C)如有同時採取二種以上跡證之需要 時,應注意採證之順序

【用戶】faybe72916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刑事鑑識規範四十六、槍枝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現場槍枝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並以適當之方法採取放入證物袋或證物盒中保存。

【用戶】faybe72916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刑事鑑識規範四十六、槍枝證物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現場槍枝採取前宜先記錄其原始狀態,並以適當之方法採取放入證物袋或證物盒中.....看完整詳解

【用戶】s8852144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C)如有同時採取二種以上跡證之需要 時,應注意採證之順序

【用戶】習慣就好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回1樓,應該是手冊第44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