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文意字彙:20%(每題2分)       1. Lucky is t y. Please give her some water.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9082
統計:A(33),B(1145),C(364),D(26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均權制度、地方政府組織、憲法第111條

用户評論

Tina Yu】評論

地方自治權之本質理論有下種學說1.固有權說:地方團體之自治權係固有之權力,是先憲法先國家而存在,憲法對地方自治權僅有確認的意義,主要在保障地方自治權,減少國家對地方自治團體之干預2.承認說:地方自治團體之法律人格是由國家所承認下才有存在的餘地,自治權是國家所賦予,並非地方自治團體所固有3.制度保障說:地方自治是國家憲法所保障,任何否定地方自治本質內容之法律,均是違反國家憲法,地方自治團體對於自治區域內的事務,得依其意思及責任實施自治之權4.人民主權說: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之存,均以保障人權為終極目標,人民主權說以個人為中心.導出地方優越的原則,在權限分配上宜採地方優先的上昇分配方式

哭雲】評論

人民主權說又稱同心圓說,日本2000年實施的理論。

微醺】評論

明明懂這四種學說的意思,卻選不出來啊……

fofx】評論

「地方自治的制度是由國家的憲律所保障,地方制度本身不能被廢止,否定地方自治或剝奪地方自治本質存在的所有法律,均違反國家憲法。」請問上述意涵與何種學說相符?制度保障說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應依「地方優先,國家補充」之原則,採同心圓之處理方式,只要狹域自治團體所能處理的事務,即不應分配予較廣域之自治團體或國家,此屬於地方自治本質理論的何種學說?人民主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