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C:【押金】以不得超過【公告土地現值】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應為【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10%為限。土地法第105條第97條、第99條及第101條之規定,於【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均準用之。土地法第97條Ⅰ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10%】為限。Ⅱ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