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憲法增修條文政黨違憲之敘述,下列何者不在其內?
(A)政黨之成立未經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許可
(B)政黨之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C)政黨違憲之解散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D)政黨之目的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米雪兒】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 、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 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