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nzo Hsu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依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暨檢查辦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係指下列之營造工程: (一) 建築物頂樓樓板高度在五十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 (二) 橋墩中心與橋墩中心之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上之橋樑工程。 (三) 採用壓氣施工作業之工程。 (四) 長度一千公尺以上或需開挖十五公尺以上之豎坑之隧道工程。 (五) 開挖深度達十五公尺以上或地下室為四層樓以上,且開挖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之工程。 (六) 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七公尺以上、面積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且佔該層模板支撐面積百分之六十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