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萱萱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通訊交易: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款的規定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