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t620186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滾木立法 ( 利益交換 )是立法機關的一種陋習,立法人員彼此間以投票贊成或反對議案的方式,取得互惠式的同意,亦即立法委員各自提出有利於己或自己選區的議案,然後互相交換支持,最後均同蒙其利,但卻使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此種行為被批評為圖利自己、討好選民、浪費公帑的不當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