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下列那些有關信用部授信審議委員會之敘述有誤?
(A)授信審議委員會委員,應由理事會就具有徵信、授信經驗之職員,徵得監事會同意後選任。
(B)應提秘書核准之授信案件,不需先經授信審議委員會同意。
(C)審議委員對於「自身有利害關係」之授信案件應予迴避,係指授信審議委員本人、配偶及二親等以內直系親屬,為借款人、保證人或擔保品提供人之授信案件。
(D)催收款轉銷呆帳案件應經授信審議委員會同意始得辦理。
(E)已參加訓練機構所舉辦之徵信、授信研習訓練班取得證書,而未具實務歷練者,不得擔任授信審議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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