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6條之規定,逃避或拒絕主管機關採取事業廢棄物樣品之處罰為何?
(A)處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之罰鍰
(C)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千萬以下之罰鍰,並處拘役30日以上
(D)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3千萬以下之罰鍰,並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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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Zhennnnn】評論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6條之規定,違反第37條第1項規定或無故規避、妨礙或拒絕第9條第1項之攔檢、檢查、採樣或命令提供有關資料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