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特考(外軌)】評論
消防法 第30條A:輕度身心障礙者:八個基數。C:以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月支俸額為準。D:極重度與重度身心障礙者:三十六個基數。
【LEON】評論
第30條(無法請領各項給付者之辦理規定) 依本法參加編組人員,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患病、受傷、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 無法依前項規定請領各項給付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傷病者:得憑消防機關出具證明,至指定之公立醫院或特約醫院治療。但情況危急者,得先送其他醫療機構急救。 二、因傷致身心障礙者,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身心障礙給付: (一)極重度與重度身心障礙者:三十六個基數。 (D) (二)中度身心障礙者:十八個基數。 (三)輕度身心障礙者:八個基數。 (A) 三、死亡者:給與一次撫卹金九十個基數。 (B) 四、受傷致身心障礙,於一年內傷發死亡者...
【waur22117041】評論
C答案修法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