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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不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關於設計之履約能力資格。第 24 條(A)O(B)X
問題詳情
540.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不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關於設計之履約能力資格。第 24 條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
計算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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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如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敘明契約價金由各成員分別請(受)領者,無需先載明各成員分別請(受)領之項目及金額。第 25 條(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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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敘明契約價金由代表廠商統一請(受)領,或由各成員分別請(受)領;其屬分別請(受)領者,並應載明各成員分別請(受)領之項目及金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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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機關就廠商所提出之同等品比較表等資料,以機關自行審查為原則,以開會或委託審查為例外。第 26 條(A)O(B)X
661. 開標前如取消採購,則應刊登無法決標公告。第 27 條(A)O(B)X
662. 採購公報按日發行,全年無休。第 27 條(A)O(B)X
663.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決標公告資訊得公開於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必要時並得刊登採購公報。第 27 條(A)O(B)X
664.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決標公告資訊應公開於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及刊登採購公報。第 27 條(A)O(B)X
665. 財物變賣或出租公告資訊得公開於採購網站,必要時並得刊登採購公報。第 27 條(A)O(B)X
541.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得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廠商關於設計之履約能力資格。第 24 條(A)O(B)X
556. 根據統包實施辦法規定,統包之範圍,於財物採購,得包含營運。第 24 條(A)O(B)X
666. 財物變賣或出租公告資訊應公開於採購網站,並刊登採購公報。第 27 條(A)O(B)X
557. 勞務性質採購,得依「統包實施辦法」規定,以統包方式辦理招標。第 24 條(A)O(B)X
667.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決標結果之公告,採用複數決標之方式者,其每一次決標及不同標的或底價之項目,應分別刊登決標公告。第 27 條(A)O(B)X
610.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係屬限制競爭之作法,不得採行。第 25 條(A)O(B)X
668. 依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決標結果之公告,採用複數決標之方式者,其每一次決標及不同標的或底價之項目,應俟全部項目決標後,合併刊登決標公告。第 27 條(A)O(B)X
542.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其設計有必要變更者,廠商均得向機關請求償付履約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第 24 條(A)O(B)X
669. 依採購法第27條以公告方式辦理之招標公告,應登載「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之事項。第 27 條(A)O(B)X
543.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其設計有必要變更且係不可歸責於廠商者,廠商得向機關請求償付履約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第 24 條(A)O(B)X
670. 依採購法第27條以公告方式辦理之招標公告,其應登載之事項不包括「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者」。第 27 條(A)O(B)X
544. 根據統包實施辦法規定,統包之範圍,於財物採購,包含供應及安裝,不包含細部設計。第 24 條(A)O(B)X
671. 採購公報除星期例假日、放假日及特殊情形外,按日發行。第 27 條(A)O(B)X
611.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但有預估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競爭不足,規定廠商不得為不同共同投標廠商
545. 根據統包實施辦法規定,統包之範圍,於財物採購,包含細部設計、供應及安裝。第 24 條(A)O(B)X
612. 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僅得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第 25 條(A)O(B)X
546.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並規定廠商於投標時提出設計圖者,不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就審查達一定分數或名次之未得標廠商,發給獎勵金,以撙節公帑。第 24 條(A)O(B)X
613. 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第 25 條(A)O(B)X
547.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並規定廠商於投標時提出設計圖者,得就審查達一定分數或名次之未得標廠商,依招標文件之規定,發給獎勵金。第 24 條(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