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有關 eUCP2.0 對於提示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電子信用狀要求提示電子記錄者,無須敘明電子記錄之提示地
(B)電子記錄得為個別提示且無須同時提示
(C)如電子信用狀允許提示一種或多種電子記錄或結合紙面單據,提示人應負責向指定銀行、保兌銀行(如有者),或向開狀銀行(提示係直接對其為之)提供提示已完成之通知
(D)未能確認之電子記錄視為未經提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Karen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電子記錄之提示地為必...

【用戶】Sara Lai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必須表明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