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有關稅則第16類「機器及機械用具;電機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聲音重放機,電視影像、聲音記錄機及重放機,上述各物之零件及附件」類註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本類貨品不包括陶瓷製或玻璃製之機器、器具或專業用其他物品或其零件
(B)用於機器或機械用具之皮革或皮革製品,應歸列稅則第4205節「其他皮革或組合皮製品」
(C)由兩具或兩具以上機器組裝在一起形成的複合機器,或設計為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互補或交互功能之機器,按其主要功能之組件或機器,歸入應列之節
(D)本類所稱「機器」指第84或85章所列之機器、機械工廠、設備、器具或用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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