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關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原始認列後,採重估價模式,下列敘述哪些是正確的?(假設未發生減損)
(A)重估價模式即公允價值模式
(B)帳面金額若因重估價而增加,則該增加數應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至權益中之重估增值項下
(C)與成本模式相比,在重估減值的以後年度,重估價模式之折舊費用較少
(D)企業應遵循IAS 15中對於重估價頻率和間隔期間的要求
(E)重估減值全數減少數應認列於損益

參考答案

答案:B,C,E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David Lin】評論

○BFV-BV>0→其他綜合損益→其他權益C由於BV已下降,重估後的折舊確實減少E科目:資產重估價損失 →即便之前有重估增值,認列沖掉之後的剩餘金額XA公允價值模式,後續不折舊、不減損測試但重估價模式,後續有折舊、有減損測試D公報是IAS 16,並未明確規定重估價頻率和間隔期間 →應定期進行 →重大波動時,每年一次;不重大波動時,3~5年一次 →某一項重估,該類別全部都應重估,不得選擇性重估價(但無形資產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