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依我國海商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列入共同海損之分攤?
(A)未依航運習慣裝載之貨物經投棄者,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
(B)無載貨證券亦無船長收據之貨物,或未記載於目錄之設備屬具,不認為共同海損
(C)貨幣、有價證券或其他貴重物品,經犧牲者,除已報名船長者外,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
(D)船上所備糧食、武器、海員衣物、薪津、旅客行李等如被投棄,不認為共同海損犧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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