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制止時,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5 年內違反本項規定 2 次以上者,處新臺幣 3 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
(A)1年
(B)3 年
(C)5 年
(D)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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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omi】評論

(A)1 年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0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本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鄧豆子】評論

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本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