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評論
戶籍法第 64 條戶籍資料,除因避免天災★★...
【白】評論
戶籍法 第 64 條I 戶籍資料,...
【蕭瑜亭】評論
戶籍法第 64 條戶籍資料,除因避免天災事變、辦理戶口查對校正或經戶政事務所主任核可外,不得攜出保存處所。前項資料之格式及保存年限,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