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評論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發布《世界人權宣言》(UDHR,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其源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恐怖經驗——超過一千七百萬人因種族、政治觀、性傾向或身心障礙而被屠殺。《世界人權宣言》是歷史上第一份明確列出各項人權的文件;無論國籍、性別、膚色或信仰,全體人類皆應享有這些人權。 《世界人權宣言》共有30項條款,列出各種人權,包括免受酷刑的權利、言論表達自由、受教權及尋求庇護的權利等。其涵蓋公民、政治、經濟及社會層面,例如生命權、自由權、隱私權,享有社會安全、健康及適當住所的權利等。只有D選項符合:德國接納敘利亞的難民,提供協助讓他們得以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