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ggy900721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成年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1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