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ffany】評論
除單據另有表明外,具有下列...
【Cathy Weng】評論
正本之判定任何單據載有單據簽發人之明顯原始簽字、符號、圖章或標記者,銀行將認其為正本,除非單據本身載明其非屬正本。顯示由單據簽發人親手書寫、打字、打孔或蓋章。顯示係製作在單據簽發人的原始用箋上。標明為正本,除非該正本性質之聲明顯示不適用於所提示之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