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依 UCP600 規定,下列何種性質之單據,銀行得認其為正本?
(A)顯示係製作在單據簽發人之原始用箋上
(B)顯示係以傳真機產製
(C)顯示係另一單據的影印本
(D)單據上聲明另一單據係單一正本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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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iffany】評論

除單據另有表明外,具有下列...

Cathy Weng】評論

正本之判定任何單據載有單據簽發人之明顯原始簽字、符號、圖章或標記者,銀行將認其為正本,除非單據本身載明其非屬正本。顯示由單據簽發人親手書寫、打字、打孔或蓋章。顯示係製作在單據簽發人的原始用箋上。標明為正本,除非該正本性質之聲明顯示不適用於所提示之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