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為一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A公司持有B股份有限公司(亦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下稱B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3%之股權,經鑑價後約值新台幣1000萬元。A公司打算處分其所持有之B公司股份,惟在遍不著有與趣的買家情況下,A公司在其公司網站發布訊息,表示其欲轉讓B公司3%之股份,希望找單一買家,以新台幣1000萬元轉讓,惟金额仍可再議。試問,A公司之行為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有無違反之理由為何?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