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法之規定,得責令停車場經營業提出業務
有關資料或報告,並得檢查其停車場之設施或業務有關之事項,業者若拒絕檢
查或提供資料或報告者,可處負責人新臺幣多少元以下罰鍰?(停車場法第 40 條)

(A)一千元
(B)三千元

(C)六千元
(D)八千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