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有關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簽稿辦理方式宜採
(A)以稿代簽
(B)先稿後簽
(C)簽稿併陳
(D)分搞簽辦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0914
統計:A(120),B(369),C(633),D(27),E(0)

用户評論

mo810731】評論

(一)簽稿併陳:1. 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2. 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3. 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二)以稿代簽: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三)先簽後稿: 1.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