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關於小額消費爭議,當事人之一方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
下列何者錯誤?
(A)調解委員得審酌情形,依到場當事人一造之請求或依職權提出解決方案,此方案應經參與調解
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B)該解決方案之送達,不適用公示送達規定
(C)當事人對該解決方案,得於送達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未於異議期間內提出異議者,
視為已依該解決方案成立調解
(D)當事人於異議期間提出異議,經調解委員另定調解期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視為依該解決
方案成立調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jarld7946】評論
消費者保護法第45-4條關於小額消費爭議,當事人之一方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調解委員得審酌情形,依到場當事人一造之請求或依職權提出解決方案,並送達於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