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堂
檢索
題庫堂
首頁
數學
英文學習
政治學
統計學
經濟學
藥理學
中醫藥物學
財政學
法學知識
公共行政
警察學
BI規劃師
財務管理
公共衛生學
工程經濟學
電力電子學
當前位置:
首頁
624 行經設有施工標誌、白色方型道路線型改變告示牌或停有施工警示車 時,表示前方為施工路段,車輛應減速慢行小心通過。(A)O(B)X
問題詳情
624
行經設有施工標誌、白色方型道路線型改變告示牌或停有施工警示車
時,表示前方為施工路段,車輛應減速慢行小心通過。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53,B:2,C:0,D:0,E:0
難度:非常簡單
上一篇 :
623 駕駛汽車欲進入高速公路,如發現匝道口設有禁止進入標誌、箭頭向 外之指向線,或匝道上設有紅色反光導標,表示該處為出口匝道,禁 止任何車輛進入。 (A)O(B)X
下一篇 :
625 高速公路之交通事故由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處理。快速公路 之交通事故由所轄縣、市政府警察機關或內政部警政署指定之警察機 關處理。 (A)O(B)X
資訊推薦
626 行駛時,發現前方有交通指揮人員封路封橋,應不予理會,加速闖越 以免行程受阻。(A)O(B)X
627 假設欲行駛之路段將封路封橋,應配合交通指揮人員引導,只出不 進,儘速駛離該路段,不任意逗留。(A)O(B)X
628 雨天行駛山區道路應隨時收聽警察廣播電台,留意路況資訊,提高警 戒,注意四周狀況,勿行駛危險路段。(A)O(B)X
629 道路是百分之百絕對安全的,因此上路前不需要特別查詢路況,即使 颱風豪雨出門也不會有任何危險。 (A)O(B)X
630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期間,遇有道路零星落石坍方或河川上 游豪(大)雨造成下游橋樑水位暴漲,可能是發生公路災害之前兆,應 避免行駛該路段並通報公路單位或警察廣播電台以免其他用路人受 災
631 汽車起駛前應關閉駕駛人視線範圍內之娛樂性顯示設備。但提供行車 輔助顯示,不在此限。(A)O(B)X
632 汽車行駛於道路,駕駛人觀看行車輔助顯示並不違規,所以一邊開車 一邊操作行車輔助顯示,也不違規。(A)O(B)X
633 汽車行駛於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之車道時,聞或見大眾捷運系 統車輛臨近之聲號或燈光時,應即依規定變換車道,避讓其優先通 行,並不得在後跟隨迫近。但道路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A)
634 汽車行駛至有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且設有聲光號誌之交岔路 口,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駛人無須暫停俟大眾捷運系統 車輛通過後,看、聽兩方無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駛來,直接加速通過。 (A)O(
635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 口,紅燈右轉者,處新臺幣 600~1,800 元罰鍰。(A)O(B)X
636 雪地裡行車前輪胎應更換成雪胎或上雪鏈,並確認輪胎與備胎之胎 壓、胎紋厚度是否足夠。(A)O(B)X
637 結霜或結冰路面只要善用雪胎或上雪鏈,即不會有打滑危險。 09(A)O(B)X
638 雪地行車容易打滑,應加長行車安全距離。 (A)O(B)X
641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 臺幣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 個月至三個月。 (A)O(B)X
64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 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 600 元 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 (A)O(B)X
643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或肇事人應先為處置包含事故地點在車道 或路肩者,應在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 事故現場排除後應即撤除、有受傷者,應迅予救護,並儘速通知消防 機關
644 道路交通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案件,當事人使用照相或錄影 工具紀錄車輛位置與現場痕跡之方式時應掌握拍攝及移車全程注意安 全之原則。 (A)O(B)X
645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汽車尚能行駛,不得任意 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於現場安全處所等待警察到場處理。 (A)O(B)X
646 汽車駕駛人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處罰鍰丶當場禁止其行駛丶吊扣汽車 牌照 6 個月,於 1 年內再犯者,並吊扣駕照 6 個月。(A)O(B)X
647 駕駛人應隨時留意車前狀況並依規定行駛,如遇自行車騎士除保持安全 距離及間隔外,尤應注意其手勢所預告即將變換行進之方向。(A)O(B)X
648 行經輕軌路口應迅速通過,切勿在軌道區停留。 (A)O(B)X
649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畫設機慢車優先道路段時,應優先禮讓電動輔助自行 車及電動自行車。(A)O(B)X
650 於高速公路發生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之交通事故,應先標繪車輛位 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並得採用攝影或錄影等設備記錄,將車輛移置不 妨礙交通之處,通知有關單位處理。 (A)O(B)X
651 汽車於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 依規定處置,並撥打 110、1968 或 1968App 報請警察機關或有關單位處 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但
652 汽車於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在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 其他明顯警告設施,事故現場排除後應即撤除、有受傷者,應迅予救 護,並儘速撥打 110、1968 或 1968App 報請警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