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評論
真心覺得(1)得將男女兩字去掉才能涵蓋到各式各樣形式的愛情。然後(5),單純追求生理的需求並有安全的性不行嗎?
【楊凱翔】評論
(1)題目是兩性平等關係,所以底下是從男女雙方論述. 至於同性或第三性或雙性戀應該從愛情關係去談. (5) 這個就牽涉到社會價值觀的問題,目前該項並非社會共識,而且選項敘述用'只是'也太過武斷,所以無法為正確答案.但是憲法還是有保護性行為的自由權,本國也是同意性交易合法,只是沒有縣市敢設專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