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不服共同管轄機關所為的行政處分,其訴願管轄機關為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4651
統計:A(36),B(390),C(47),D(10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務人員退休法(99年修正)第14條-退撫基金相關規定

用户評論

【用戶】董志傑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B選項該怎麼改呢

【用戶】sky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B選項應改成  確定給付制

【用戶】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給付: 雇主給的提撥: 提撥到某個戶頭 共同提撥: 雇主與勞工各自提撥一定比例的$$到戶頭裡公務人員退休法--確定給付的法源第14條(退撫基金之提撥)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新制(以下簡稱退撫新制)自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因機關改制或其他原因而另定實施日期者,依其實施日期認定。   退撫新制實施後之公務人員退休金,應由政府與公務人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支給,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機關(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關)對前項退撫基金之財務,應實施定期精算。   第二項共同撥繳費用,按公務人員本(年功)俸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五之費率,政府撥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