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卉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第77條(權限或事權爭議之處理)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