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評論
1.司法院大法官15人,任期8年。 2.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3.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那八位大法官,任期只有4年。Wei-Zheng Qiu 高二下 (2014/08/15 15:06):42人
【阿田】評論
這題雖然用刪去法是對了但是D選項我怎麼還是不懂!?最佳解說院長、副院長不受任期保障五樓又說院長、副院長任期4年!?所以大法官不是一定8年嘛!?還有四年的!?
【KK】評論
意思就是92年的8位大法官任期4年,是故意為之。總共15人,這8人卸任後,而同批上任的7人,還有4年時間給新上任的8人學習、交接、洗腦(←說笑,別來查水表)之類的。除了92年那8位大法官,後面的全都任期8年,任期都會有交錯4年的時間。簡單說就是8年任期裡,前4年是菜鳥(被老鳥電),後4年是老鳥(電菜鳥)。(←依然是說笑的,別來查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