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各機關應組設安全安全維護會報,綜理本機關全面安全維護工作,安全維護會報每三個月至六個月集會一次,必要時得加開臨時會報,由「副首長或幕僚長」主持,所屬各業務單位主管參,「政風單位」負責秘書作業,無政風單位者,由「事務管理」單位實責秘書作業。
【松岡洋子】評論
又是眼殘惹的禍...=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