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工作人員因履行法定義務而缺勤時,在一般情況下,應盡可能最遲:
(A) 在缺勤前兩日通知且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合理解釋
(B) 在缺勤前一日通知且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合理解釋
(C) 在缺勤當日通知且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合理解釋
(D) 以上皆不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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