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u】評論
112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一、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二、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1至3年級學生三、50歲以上成人: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大於等於50歲者。 四、具有潛在疾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具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慢性肺病、腎臟疾病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BMI≧30、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患者。 五、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以「嬰兒之父母接種年月」減「嬰兒出生年月」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六、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七、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八、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八、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九、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禽畜(雞、鴨、鵝、豬、火雞、鴕鳥)養殖業與前述禽畜之屠宰、運輸、活體屠宰兼販賣、化製業等工作人員(含動物園第一線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