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第 164 條
【jiungda】評論
(D)為"應"經聽證始生效力行政程序法164條:行政計畫有關一定地區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設施之設置,涉及多數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數不同行政機關權限者,確定其計畫之裁決,應經公開及聽證程序,並得有集中事權之效果。(B)為"得"依職權舉行聽證行政程序法155條: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得依職權舉行聽證。
【阿斯拉】評論
行政計畫之「裁決」怪怪的好像法院裁決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