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依法令規定,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應由何者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統一指揮及協調工作?
(A)承攬人
(B)再承攬人
(C)檢查機構
(D)原事業單位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工業衛生概論 第 2 頁,共 5 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2),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