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照緊急救護辦法第 7 條之規定,救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時,如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拒絕接受運送,應如何處理?
(A)應要求其於救護紀錄表中簽名後,不予運送
(B)應報請衛生機關協助處理
(C)應要求其配合執行公務,救命為先
(D)應通知警察協助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05488
統計:A(1782),B(33),C(121),D(32),E(0)

用户評論

【用戶】J40926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緊急救護辦法 第7條 救護人員實施緊急救護時,如緊急傷病患或其家屬拒絕接受運送,應要求其於救護紀錄表中簽名後,不予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