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下列何種情形當事人得不經訴願,逕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
(A)教師不服學校之升等不通過決定
(B)起造人不服經聽證程序之拒絕核發建照執照之決定
(C)公務人員不服機關關於工作條件之處置
(D)納稅義務人不服稅捐稽徵機關之稅捐歸納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9827
統計:A(73),B(970),C(47),D(65),E(0)

用户評論

【用戶】謹瑄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108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前項行政處分應以書面為之,並通知當事人。行政訴訟法§109不服依前條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用戶】家鈿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經聽證做成之行政處分~不須經訴願~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