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公司 X2 年 12月 31 日之股票投資明細如下:

會計師於查核上列投資明細時,發現下列事項: 1. 被投資公司乙公司X2年度發生淨損,有證據顯示乙公司之虧損非屬短期性質,甲公司未擔保乙公司之債務,亦未有其他財務上之承諾,X2年底認列相關投資損益前,該股權投資之帳面價值僅有$200,000,故認列投資損失$200,000。 2. X2 年2 月 15 日,以每股$18 取得丙公司 1%股權計10,000股,並支付0.1%之手續費列為投資成本,3月份丙公司發放股利,甲公司以清算股利處理,期末並依年底公平價值評價,評價損益列為「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3. X2年3月1日支付$600,000取得丁公司10,000股普通股及4,000股特別股(每股面額$100,股利率 8%)作為備供出售證券投資。當日丁公司普通股市價為每股$52,特別股市價則未知,惟可查得 X1 年 3 月間市價為每股$57.5,故將投資成本分攤予丁公司之普通股投資$416,000及特別股投資$184,000。X2 年度收到丁公司股利,皆列為股利收入,會計人員認為短期內並不會出售丁公司之投資,故期末未以公平價值評價。 4. 各被投資公司 X2 年度淨利、發放股利及期末每股市價資訊如下:

 試作:(15 分) 甲公司 X2 年度分別對乙、丙、丁公司股票投資之必要更正分錄。(無須做者,應註明“無更正分錄")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