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有關金融資產證券化信託監察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B)創始機構與服務機構不得擔任信託監察人
(C)信託監察人得視狀況由創始機構選任
(D)得以自己之名義為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為訴訟上或訴訟外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2593
統計:A(6),B(9),C(80),D(40),E(0)

用户評論

鈴祈】評論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28 條  受託機構為保護受益人之權益,得依特殊目的信託契約之約定,選任信託監察人。信託監察人得以自己名義,為受益人及委託人(資產基礎證券持有人)為有關信託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行為。

abcde3523】評論

信託監察人的選任,由受益人會議決議選任,或經受託機構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