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一題:甲、乙、丙三人共同圍毆丁,致丁受有傷害,丁乃起訴訴請甲、乙、丙三人連帶賠償新臺幣一百萬元,丙向法院抗辯其已單獨與丁簽立和解書並獲丁免除其個人之債務,法院認為丙之抗辯有理由,請問丙之主張效力是否及於甲、乙共同被告?理由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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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