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i艇或動力小船駕駛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利用遊艇或動力小船運輸槍砲、彈藥、刀械者,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科處最重刑罰爲何?
(A) 死刑
(B)無期徒刑,倂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C)新臺幣2,000萬元以下罰金
(D)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倂科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1579
統計:A(2),B(12),C(0),D(5),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羣羣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