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實施強制執行時,經債權人同意者,執行法院得延緩執行,同一案件之執行程序,債權人得同意延緩執行之次數及延緩期間合計為何?
(A)延緩一次,期間合計三個月
(B)延緩二次,期間合計四個月
(C)延緩二次,期間合計六個月
(D)延緩三次,期間合計九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